|
1 2 3 4
互动
Interactive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 >> 意见征集 >> 正文
意见征集

郯城县大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2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8-01-08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郯城县大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委托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郯城县大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出栏2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环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出栏240万只肉鸡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郯城县大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项目性质:新建

地理位置:郯城县归昌乡老归昌村(村西北1120米)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占地面积为54052m2,建设鸡舍及配套相关辅助设施,养殖场生产流程主要为清理鸡舍、消毒、雏鸡接收、饲养管理和同时出栏等过程。采用全进全出的饲养制度,采取自动供料、自动饮水,人工抓鸡,人工装箱的操作方式。每批饲养周期60天,鸡生长时间为38d,空舍消毒、清洗、鸡舍空置、进出栏肉鸡共占用22d,1年可饲养6个批次。年出栏240万只肉鸡,存栏量40万只。

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符合当地规划及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工艺技术成熟可靠,原料来源充足,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项目建成后,可带动相关产业、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好。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郯城县大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赵伟

联系电话:1526599587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评价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先生 0371-22619699;

邮箱:ythb_eia@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并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基本掌握与项目生产、环境相关的因素,根据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完成报告书编制工作,上报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的要求,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资料并结合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项目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评价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在详实、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与本项目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六、公示说明

可通过信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

特此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联系我们。

                                                                               郯城县大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8年1月8日




上一条:郯城高科技电子产业园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下一条: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关闭

 

Copyright ? 2002-2017 郯城县人民政府

地址:郯城县人民路29号 邮编:276100

鲁ICP备05023279号

您是第 位访问者
  • 扫描切换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