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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镇六项举措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增收
索引号: 0009-03_C/2018-0529001 公开目录: 工作动态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红花镇 文    号:
 

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是农村建设、事务管理以及服务群众的保障。针对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积累少、发展活力不足等问题,红花镇党委政府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梳理出六项指导性措施供各村参考,努力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增收长久化,为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增添动力。

一、开展村级集体资产清理。一是理清属于村集体的村内机动地、汪塘、闲置厂房、校舍、空地等资源,审查原合同签订的到期时间和合法性,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合同予以解除,并进行公开发包,并采取租金每1-2年一交等方式稳定增加资产收入。二是集中开展清理侵占集体土地专项行动,将被侵占土地收回并通过租赁等方式进行盘活。三是利用好村集体房屋,将沿街房等进行短期出租,获取租金。

二、做大做活生态农业文章。通过土地流转,发展农业、农机合作社,搞好规模化种植、产品深加工、集约化经营,发展订单农业,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做强农业发展的新六产,村级可收取集体的沟、路、渠等占地承包费。

三、积极开展运营、经营。一是将村内连片耕地整体承包给种植企业或种粮大户等,通过平整原耕地间的田垄、道路产生新耕地、增加租金。二是利用蔬菜、水果、旅游等产业优势,建立属于村集体的种养基地、农产品加工项目、蔬菜收购市场、村集体经营合作社、劳务公司、旅游小吃街等实体,由村级进行经营或出租,提供信息,收取有偿服务费用。三是核查村集体的征地补偿费、集体预留款、结余积累等闲置资金,通过入股企业、合作社等方式,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和资金的周转率。

四、开展服务创收。利用好农村社区集中居住发展趋势,村级成立家政公司、劳务公司、创办农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农民服务队等形式,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为五、群众提供有偿服务。5税收及招商引资。一是利用好上级相关政策,积极协助征收各项税收,如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等。二是积极进行进行招商引资,积极发展一村一品,招引符合政策的小型的手工业、服装业等加工类项目落地,或者利用飞地政策使项目落地。

六、其他方式。一是用好上级政策,通过棚户区改造、土地增减挂、扶贫资金、“第一书记帮扶”等促进村集体经济增收。二是发挥人才优势,多方争取在外人才和知名人士的资金支持,通过他们引进企业或项目,或联系相关技术指导,提供有偿中介。

目前,红花镇已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列入考核内容,力争今年全镇原建制村平均集体收入不低于3万元,逐渐建立充满活力的集体经济自我发展机制,不断满足新农村建设、服务和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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